9月3日,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農業農村部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的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以下簡稱“新標準”)正式實施。
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新標準于2021年3月3日發布,現已完全代替GB2763—2019版本標準。至此,我國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突破1萬項,2021版GB2763對標“最嚴謹的標準”要求科學設定殘留限量,突出高風險農藥和重點農產品監管,更大范圍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確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中華合作時報·茶周刊全媒體記者了解到,2005年我國食品質量安全標準開始發布,茶葉質量安全執行GB2763—2005《食品中污染物最大殘留限量》和GB2762—2005《食品中最大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在這兩個國家標準中涉及茶葉的農藥殘留限量有9種,鉛和稀土各1種。
隨后,在2017年6月18日正式實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最大農藥殘留限量》(GB2763—2016),規定了茶葉中48項最大農藥殘留限量。
GB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正式實施于2020年2月15日,該標準替代了GB2763—2016和GB2763.1—2018《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規定了茶葉中65項最大的農藥殘留限量。
此次實施的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新標準規定了564種農藥在376種(類)食品中10092項最大殘留限量,標準數量首次突破1萬項,達到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的近2倍。
從茶葉中的農殘限量趨勢來看,由GB2763—2005規定的9項,到GB2763—2012中的25項、GB2763—2014中的28項、GB2763—2016和GB2763.1—2018中的50項、直到GB2763—2019中的65項。本次GB2763—2021,涉茶限量指標達106項,增加了41項,增幅達63.1%。
新標準與GB2763—2019對比,主要有三大變化:
首先是對涉茶項目進行了明確的分類,分為“飲料類:茶葉—本級分類”和“飲料類—繼承上級分類”;其中,飲料類:茶葉—本級分類的農藥殘留限量增至70項,占涉茶項目農藥殘留限量指標總數的66%;飲料類—繼承上級分類的農藥殘留限量增至36項,占涉茶項目農藥殘留限量指標總數的34%。
其次,新標準中新增的茶葉—本級分類的農藥殘留限量有6個項目,另,將三氯殺螨醇從茶葉—本級分類調整至飲料類—繼承上級分類;新增的飲料類—繼承上級分類的農藥殘留限量包括胺苯磺隆等35個項目。
第三,從106項涉茶限量指標來看,總體限量值低,其中,限量值在0.05mg/kg及以下的指標有53項,部分農藥限量值與相應檢測方法的定量限相當,突顯了對茶樹禁用農藥的監控。
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近年來,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中農藥殘留合格率均在97%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總體可控,保持在較高水平。但是,在農業生產以小規模農戶經營為主的基本國情面前,必須采用多方面的手段,提高科學用藥技術,維護好農產品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一是加強源頭控制。充分發揮農藥登記的杠桿作用,進一步優化農藥產品結構。加快淘汰高毒、高風險農藥,控制低水平重復生產,積極發展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鼓勵生物農藥和特色小宗農作物的登記。
二是大力推動綠色防控措施。大力推廣生態友好型的農藥和劑型,逐步替代高毒、高殘留農藥,將目前仍在使用的高毒農藥逐步替代,同時,大力推廣替代農藥的植保措施,包括推廣使用天敵生物、燈光誘殺等物理手段和昆蟲信息素誘殺、迷向等。
三是加強高效安全科學施藥技術培訓。大力培訓農民和基層技術人員,提高他們的安全合理用藥意識和技術,普及科學合理用藥知識,減少濫用農藥現象,提高防治效果并降低農藥用量。
四是大力發展專業化服務組織。通過發展病蟲害專業化服務組織,提高農藥使用的專業化、規模化水平,使農藥的施用更加符合病蟲害防治的規律要求,達到更好地科學用藥、合理用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