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基金是專門投資于債券的基金,債券基金的投資對象主要是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通常債券為投資人提供固定的回報和到期還本,屬于低風險低收益的基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九十四條
非公開募集基金募集完畢,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行業協會備案。對募集的資金總額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基金,基金行業協會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非公開募集基金財產的證券投資,包括買賣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
并購基金,是專注于對目標企業進行并購的基金,其投資手法是,通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后對其進行一定的重組改造,持有一定時期后再出售;并購基金由上市公司并購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