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中,雞內金是一種有助消化的中藥,不過記者調查發現,從執行標準和生產許可證來看,前述多種產品實際上只是普通食品,即含有雞內金成分的壓片糖果或凝膠糖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電商平臺:挑食厭食主推雞內金
多款熱賣產品實為糖果
“我在網上搜,都是這個(產品)。”家住北京市豐臺區的吳薇(化名)跟記者聊起她購買雞內金產品的過程。吳薇5歲的女兒總是不好好吃飯,有時還得靠喂飯。于是,吳薇在各大社交媒體、電商平臺搜索應對之法。她發現,電商平臺的搜索結果極為相似,大多是各種雞內金相關產品。
“孩子老是不愛吃飯,挑食厭食;讓寶寶胃口好,吃飯香;寶寶不愛吃飯的、厭食的、討厭吃菜的,還有大人胡吃海喝的、油膩的,放在家中,就是開胃的小法寶。”吳薇在某電商平臺看到,名為“山楂雞內金益生菌咀嚼片”的產品如此介紹,想試試對孩子的情況是否有效,于是下單了一盒。收到貨后,吳薇發現產品“就是一種壓片糖果”。這讓她對產品功效產生了懷疑,“本來孩子就不好好吃飯,吃了這個糖果,估計更不能好好吃飯了。”
在某電商平臺,記者以“兒童不好好吃飯”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結果顯示,排在前10位的產品中,有8款為雞內金相關產品,具體包括雞內金兒童調理脾胃咀嚼片、雞內金非遺膏方、山楂雞內金調理脾胃等。其中一大共同點便是各個產品均宣稱添加了雞內金成分,而區別在于雞內金與其他成分的組合,其中牛脾肽、益生菌、山楂較為常見,少數產品則宣稱添加了多種果蔬汁等。一些產品的銷量也不俗,一款“山楂雞內金益生菌咀嚼片”在某網購零售平臺銷售4萬+,另一款“牛脾肽雞內金益生菌軟糖”在某短視頻平臺顯示“已售118.1萬”。
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熱賣的雞內金產品,實際上只是壓片糖果或凝膠糖果,并且其中不乏知名藥企的產品。
前述吳薇購買的山楂雞內金益生菌咀嚼片,就來自哈藥官方旗艦店。據產品外包裝,其執行標準為SB/T10347。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結果顯示,SB/T10347相關標準共兩個,即SB/T10347-2008、SB/T10347-2017,均為壓片糖果標準,其中前者已經廢止,SB/T10347-2017為現行標準,適用范圍為壓片糖果系列產品的生產、檢驗和銷售。這款山楂雞內金益生菌咀嚼片外包裝標示的生產許可證亦為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這款產品最終指向了上市公司哈藥股份。電商平臺提供的工商資質顯示,該店鋪企業名稱為哈藥健康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另據產品外包裝,其生產企業為哈藥集團制藥六廠,總經銷為哈藥世一堂健康產業(海南)有限公司。據哈藥股份財報,哈藥集團制藥六廠為哈藥股份分公司,屬于哈藥股份醫藥工業業態,也是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潤來源之一。另據天眼查,哈藥世一堂健康產業(海南)有限公司由哈藥集團中藥有限公司100%持股,上市公司哈藥股份則持有哈藥集團中藥有限公司全部股份。而電商平臺認證的哈藥健康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則為哈藥股份全資子公司,為哈藥股份保健品產品線的主要經營公司,持續在線上渠道布局多元化電商平臺。
相似的情況還涉及白云山、仁和藥業等企業。其中,在中華老字號廣藥集團店,一款名為山楂麥芽雞內金軟糖的產品在售,外包裝【產品類別】顯示為植物膠型凝膠糖果,產品執行標準為SB/T 10021。記者查詢獲悉,該標準為糖果-凝膠糖果行業標準,此前已有多個版本被廢止,現行版本為SB/T 10021-2017,該標準適用于凝膠糖果的系列產品的生產、檢驗和銷售。這款山楂麥芽雞內金軟糖外包裝標注【品牌商】為廣州白云山敬修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據白云山財報,該公司為白云山直接控股的子公司。
在另一平臺的仁和食品旗艦店,也有雞內金相關產品在售。該店所售的牛脾肽雞內金益生菌軟糖,從名稱及執行標準不難看出,該產品實為糖果。據產品外包裝,其執行標準為SB/T10021,與上述中華老字號廣藥集團店售賣的山楂麥芽雞內金軟糖為同一標準,產品外包裝標示的許可證編號(SC11337050100275)亦為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這款牛脾肽雞內金益生菌軟糖生產企業為山東火朱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據天眼查,這家企業成立于2023年。記者詢問該產品是否為仁和藥業產品時,客服表示“是仁和藥業產品”。
三款產品包裝均標示其為凝膠糖果、壓片糖果。
知名藥企背書
普通食品暗示功效涉虛假宣傳
這些普通的雞內金軟糖、凝膠糖果,在商家的包裝下,搖身一變成為“幫助消化”“調理脾胃”“針對挑食厭食”的神藥。
其中,在哈藥官方旗艦店的山楂雞內金益生菌咀嚼片的視頻介紹中,提到“孩子老是不愛吃飯,挑食厭食;讓寶寶胃口好,吃飯香;寶寶不愛吃飯的、厭食的、討厭吃菜的,還有大人胡吃海喝的、油膩的,放在家中,就是開胃的小法寶”等內容,店鋪客服也在回答記者關于產品適用情況的咨詢時表示,“不管是大人還是寶寶,脾胃不好、胃口不好、挑食厭食、消化不良、便秘都是非常適宜食用的”,并稱產品“還添加8種益生菌,讓腸道更健康。”
有類似宣傳的不止哈藥一家。在中華老字號廣藥集團店,產品的視頻介紹中提及“孩子挑食、不愛吃飯,肚子鼓鼓的,脹氣不消化積食,寶媽們別擔心”,在產品介紹頁則展示了山楂麥芽雞內金軟糖外包裝照片,并配有“消化不好 挑食厭食 脾胃虛弱 體形消瘦”的文字,當記者就產品適用情況咨詢店鋪客服時,客服亦給出了上述產品介紹頁面截圖。
在上述仁和食品旗艦店所售的仁和牛脾肽雞內金益生菌軟糖的銷售中,客服也向記者明確,“對孩子脾胃消化好,小朋友胃口不好,愛挑食都可以吃,特別添加牛脾肽、雞內金、益生菌,更好地呵護寶寶腸胃。”當記者表示這款產品實為糖果時,客服表示“食品級的產品,放心吃就可以,對身體是沒有影響的。”
記者還發現,在售賣相關產品時,背后的知名藥企也是商家宣傳的一大“賣點”。上述三款雞內金相關產品的外包裝商標,均明顯標示有白云山、哈藥集團、仁和的品牌標識。其中,中華老字號廣藥集團店更是將廣藥集團作為一大“賣點”專門介紹,提及“已有將近220年的歷史,擁有12家中華老字號藥企業,共10家為百年企業”,以此來增加產品的可信度。
如前所述,從執行標準和生產許可證編號來看,以上幾種產品均為普通食品,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詢平臺顯示,上述產品未進行保健食品注冊或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以下簡稱《廣告法》)也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系教授鄧勇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普通食品不得宣稱保健功能或治療疾病作用,否則構成違法。《廣告法》第18條進一步規定:“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鄧勇表示,雖然該條款直接約束保健食品廣告,但司法實踐中,普通食品宣稱療效通常會被認定為變相的保健食品宣傳,從而違反《廣告法》第9條(禁止虛假或誤導性廣告)。
針對上述產品作為普通食品宣稱功效以及所宣稱的功效是否有科研成果予以支持等,記者分別向哈藥股份、白云山、仁和藥業發去采訪提綱。3月13日,哈藥股份在回復記者采訪提綱時表示,山楂雞內金益生菌咀嚼片屬于普通食品,不是保健食品。該商品介紹中提及的“不愛吃飯”、“挑食厭食”等描述僅為產品原料的科普內容,不代表產品實際功效,請消費者理性閱讀,不作為產品功效描述。商品介紹中已寫明“以下僅為科普 ,請理性閱讀”。記者注意到,在哈藥官方旗艦店山楂雞內金益生菌咀嚼片的介紹中,的確有“以下僅為科普,請理性閱讀”字樣,但并未標明是針對產品原料的科普內容。
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白云山、仁和藥業的回應。就上述多款產品宣稱或暗示功效一事,3月12日,記者在全國12315小程序舉報此事,截至發稿時,為“待立案”狀態。
藥師解讀
雞內金為消食藥,選購相關產品需理性
雞內金究竟為何物?它與助消化、調脾胃有何關系?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藥學部副主任藥師趙薇介紹,雞內金早在《神農本草經》中就有記載,當時被稱為“雞肶里黃皮”,直到明代陳嘉謨的《本草蒙筌》中,才首次出現了“雞內金”這個名稱,并一直沿用至今。雞內金其實是雉科動物家雞的砂囊的角質內壁,主要含有胃激素、角蛋白、微量胃蛋白酶、淀粉酶、多種維生素等。
在臨床中,雞內金是一味非常實用的消食藥,具有消食健胃,固精止遺,化堅消石的功效,“尤其是消食化積的作用顯著。”趙薇表示,雞內金同時還可健胃運脾,廣泛用于米面薯芋乳肉等各種食積證及小兒疳積。不同炮制品的雞內金,功效也略有差別。
對于市面上出現的添加了雞內金的凝膠糖果或壓片糖果,在趙薇看來,這類產品攜帶方便、口感好,受到了一些消費者的喜愛。但這類含中藥的小零食不是所有人群都適合吃。“雖然這些產品中含有雞內金成分,但藥物的粒子大小、物理狀態以及配方結構的合理性、混合均勻度等都可能對產品的品質產生影響。”趙薇表示,糖尿病人群如果服用過多,會引起血糖升高;脾虛無積滯人群應該少吃或不吃;胃酸過多者也不宜服用。
含雞內金的普通食品如何合規宣傳?作為“藥食同源”目錄(2020年版)中的物質,雞內金被允許作為食品原料使用,但需符合以下條件:用量限制:參照《GB 2760-2014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雞內金僅允許用于“調味料”,最大添加量為1g/kg(具體以最新標準為準)。標注要求:需在配料表中明確標示“雞內金”,不得隱匿或改名。
對于相關產品的功效宣稱邊界,鄧勇指出,普通食品可提及成分的傳統食用用途,如“源自雞內金,具有咀嚼口感”,但應禁止關聯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如“雞內金是傳統食材,本品添加雞內金以增加風味”。如果在產品宣稱中出現“雞內金助消化,寶寶吃飯更香”等內容,鄧勇認為,“助消化”可能被認定為暗示治療消化不良,需避免。
鄧勇建議,如果消費者欲投訴,可向電商平臺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提交證據(產品頁面截圖、成分表、宣傳文案);通過“全國12315平臺”實名舉報,要求查處違法廣告及產品。與此同時,消費者需截取產品詳情頁中關于“調理脾胃”“改善食欲”的宣稱內容;保留購買記錄、付款憑證及產品實物(尤其是配料表);若涉及跨省銷售,可向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聯合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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