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抗辯權種類有哪些?
1.根據抗辯效力的不同,票據抗辯在理論上通常被分為兩大類:即對物的抗辯和對人的抗辯。
2.對物的抗辯,是指票據行為不合法或者票據權利不存在,票據債務人能夠對抗任何不特定的持票人的抗辯權。
3.對物的抗辯以外的其它一切抗辯,主要由于債務人與特定的債權人之間的關系而發生,因而只能向特定債權人行使,持票人一旦變更,就不得主張抗辯,所以這種抗辯被稱為對人的抗辯,或"相對抗辯"、"主觀抗辯"。
票據抗辯權行使有什么限制?
1.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
2.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