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海市房產稅如何繳納?
(一)上海市房產稅繳納
1、如實填寫房產稅認定申報表。
2、提交房產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書),新購住房的契稅完稅憑證,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購房人的戶籍(或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無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資料。
3、領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詢申請表》,向房屋狀況信息部門查詢原有住房情況,并將取得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送主管稅務機關。
4、主管稅務機關收到購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后的10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核認定結果,向購房人簽發(fā)《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需要會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guī)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復核購房人提供的有關信息。
5、此外,納稅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未按時足額繳納的,逾期繳納的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二、
房產稅如何繳納
(一)房產稅納稅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yè)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xù)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xù),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fā)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自用、出租、出借該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8.納稅人因房產的實物或權利狀態(tài)發(fā)生變化而依法終止房產稅納稅義務的,其應納稅額的計算截止到房產的實物或權利狀態(tài)發(fā)生變化的當月末。
(二)房產稅納稅期限
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三)房產稅納稅地點
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
(四)房產稅納稅申報
房產稅的納稅人應按照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納稅申報,并如實填寫《房產稅納稅申報表》。
(五)房產稅繳費途徑
1、納稅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區(qū)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申報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稅務機關將開設個人住房房產稅申報納稅綠色通道,專窗受理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納稅人用帶有銀-聯(lián)標志的銀行卡通過pos機當場繳納稅款并取得《通用繳款書》;
2、第一個是辦稅服務廳。納稅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區(qū)縣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的申報納稅專窗,用帶有銀-聯(lián)標志的銀行卡通過pos機當場繳稅;
3、第二個是銀行。納稅人也可到房產部指定的銀行網點使用銀行卡或現(xiàn)金繳稅;
4、第三個是網網站。納稅人還可以登錄網網站按照網上流程繳稅。
三、
農村需要交房產稅嗎
(一)農村需要交房產稅嗎
1、農村房屋不會被納入房產稅征收范圍,也不應該對其征收房產稅。
2、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3、征收范圍,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q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征收。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所以,在農村的房屋是不能征收房產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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