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初,因需要貸款買房,宋先生再次查詢征信報告,該記錄仍然存在,聯系金融公司后卻赫然發現,該記錄的欠款已被還清。
誰用自己的信息貸了款,又是誰還了款?宋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當事人:
查征信意外發現一筆欠款逾期,不是我消費的!
2019年,一次偶然的查詢征信記錄,宋先生發現了問題,“2017年3月,有一個欠款逾期未還”。在宋先生提供的征信記錄單上,紅星新聞記者看到,2017年3月9日,有一條在“馬上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融公司”)的逾期未還借款記錄,金額為162元,到期日期為2017年7月9日,分4期還款,擔保方式為“信用/免擔保”,“逾期180天以上未歸還本金”。
宋先生提供的征信報告中的逾期記錄
宋先生表示,發現問題后,他就聯系過金融公司,客服回復稱其在2017年3月通過金融公司的合作平臺“來分期”進行了借款,分期購買了單反相機、藍牙耳機。當時,貸款金額是發放到了宋先生的支付寶賬號上。
隨后,宋先生與“來分期”客服聯系,證實了這筆消費的存在,但客服人員提供的訂單收貨地址、電話,宋先生表示都不是自己的。“(客服)讓我報注冊的手機號,我用的兩個電話號碼都不是,最后還是通過身份證號查詢到的”。
宋先生表示,自己從來沒通過該平臺購買過東西,也從未接到任何方式催還款通知,隨后他與支付寶客服聯系,得知在2017年3月左右,他的支付寶曾出現過一次安全提示。“我那次改過密碼,以為沒事了,就沒管了。”宋先生表示,大約同一時期,他的身份證也遺失補辦過,所以該借款消費記錄極有可能是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而金融公司和消費平臺在審核上存在漏洞導致的。
宋先生說,“來分期”平臺客服建議他先還款,再報警追回損失,宋先生拒絕先還款,只是報警后在派出所做了筆錄。
今年7月10日,因需要貸款購房,宋先生再次查詢征信報告,該條欠款信息仍存在,但奇怪的是,客服人員告訴他,該筆162元的欠款已經在7月7日還上了。“但征信記錄還在。”宋先生說,最遲8月底,他需要辦理好貸款,因為這項逾期記錄,貸款無法辦理。
“來分期”客服:
建議當事人報警,提供立案回執單到指定郵箱進行處理
7月29日,紅星新聞記者分別撥打了金融公司和“來分期”客服電話。
金融公司客服人員根據記者提供的宋先生身份證號,查詢到宋先生當前在該公司沒有欠款記錄,但因記者非貸款者本人,其他信息無法告知。“來分期”客服則直接拒絕了查詢要求。當紅星新聞記者表明身份,提出希望與兩家公司相關的負責部門聯系時,客服均表示會登記上報。
宋先生表示,7月29日下午,“來分期”客服聯系他稱“接到別人的反饋,在‘來分期’平臺上的賬單非本人使用”。
根據宋先生提供的與“來分期”客服人員的通話錄音,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來分期”客服人員向宋先生核實了3個手機號碼,宋先生表示,其中兩個自己和朋友都未使用過,另一個137開頭的電話是2017年在平臺購買物品時所填寫過的號碼。客服人員與宋先生核實是否將個人信息透露給親戚朋友,支付寶賬號密碼是否泄露過。
客服人員稱,以宋先生身份信息注冊的賬號在2017年3月8日中午12點33分購買佳能相機,金額為3828.43元,分6期;同日下午15點51分,購買藍牙耳機,金額為162.31元,分2期,分別送至2個不同的收貨地點。以上物品均為分期付款,截至查詢時沒有還款,且仍在計算逾期利息,加上逾期產生的利息,共計需要還款6433.48元。
“來分期”平臺回復
鑒于宋先生強調該消費并非自己本人,客服人員建議宋先生報警,由警方追回宋先生的損失,提供立案回執單到平臺指定郵箱,才能處理。
但截至發稿時,紅星新聞記者仍未收到“來分期”所在公司的回復,記者嘗試撥打天眼查app軟件所查詢到的運營公司“廈門趣店科技有限公司(來分期app原來由北京快樂時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運營,2018年11月起由廈門趣店科技有限公司負責)”登記電話,也無人接聽。
金融公司:
貸前審核資料齊全,符合當時辦理貸款條件
隨后,紅星新聞記者收到“馬上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方面回復,宋先生是通過支付寶渠道,在金融公司當時的合作方“來分期”平臺(即趣店)申請了(消費)產品,經后臺核實,該客戶貸前審核資料齊全,符合當時辦理貸款條件。
紅星新聞記者詢問,是否有本人的指紋、面部識別等生物特征識別信息進行驗證。該公司表示,當時全行業都未上線生物特征識別技術應用,但確認申請產品的支付寶賬號為宋先生本人所有。
同時,金融公司方面表示,關于客戶的訴求,公司與當事人雙方已經達成一致。
疑問重重:
誰借的款?怎么借的?又是誰還的?
紅星新聞記者與宋先生核實到,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員確實與他聯系,表示會協助宋先生處理個人征信問題,但具體處理時間尚未明確。
宋先生提供的2017年3月支付寶收支記錄,無貸款記錄中的消費項目
宋先生表示,他可以提供自己在成都工作后的居住證,證實所有租住地與收貨地址不符,所使用的通訊號碼也非注冊平臺的號碼,以證實該筆貸款并非自己本人申請。
目前,宋先生個人征信報告上,影響征信記錄的只有一條162元的欠款記錄,盡管金融公司表示會協調處理,但“來分期”平臺上的6000多元無人償還,會不會影響到自己的征信記錄?這筆欠款該由誰承擔?金融公司回復的已經還清的相關欠款,又是由誰償還的?通過什么方式償還的?這些疑問,客服人員對宋先生表示需要警方介入。
紅星新聞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已接到了宋先生的報警,正在了解情況中。
凡注有"環球傳媒網"或電頭為"環球傳媒網"的稿件,均為環球傳媒網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環球傳媒網",并保留"環球傳媒網"的電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