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爾街日報》、《今日美國》在10月19日報道,萬豪酒店在近10年來通過“度假費”從客人手中收取了兩億多美元。美國哥倫比亞特區總檢察長正以涉嫌欺詐性的定價行為起訴該公司。
這起訴訟始于2019年,直到最近,相關法庭文件才得以曝光。文件顯示,萬豪向客人收取了總數額超過2.2億美元的度假費,每筆費用從9美元到95美元不等。
所謂度假費實為“便利設施費用”(destination amenity fees),這種盈利模式盛行于上世紀90年代后期,現為酒店行業的潛規則。費用覆蓋的范圍往往是不透明的,包括無線網絡、健身房、游泳池毛巾、水瓶、餐廳折扣、葡萄酒、電話等費用,這些信息并不會在酒店公司向SEC提交的文件中列出。在拉斯維加斯、鳳凰城和佛羅里達州在內的主要度假勝地,度假費可能高達每晚40美元。
哥倫比亞特區總檢察長卡爾·拉辛(Karl Racine)辦公室稱,超過180家萬豪酒店收取度假費,萬豪通常不會向客人告知此事,而是在客人預訂的過程中透露這項額外費用,這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
事實上,近年來,美國各州都對度假費發起過調查:內布拉斯加州總檢察長辦公室于2019年對希爾頓全球控股公司提起了類似訴訟;拉斯維加斯的米高梅國際酒店集團也因此在今年被旅游業的NGO Travellers United起訴。
而聯邦貿易委員會在2012年便警告包括萬豪在內的22家酒店,度假費可能會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新冠暴發后,一些酒店度假費用所包含的班車、餐食都無法提供了,這讓客人感到惱火。住在佛羅里達州37歲的梅迪納,在去年10月下榻迪士尼公園附近的酒店,他每日支付25美元的度假費,卻無法享受到酒店到迪士尼的班車服務。
美國酒店和住宿協會在其網站上表示,如果服務物有所值,大多數消費者都愿意支付度假費,但絕大多數消費者希望在正式預定前就知道費用存在。
“萬豪在官網和線上旅游平臺宣傳的價格具有欺騙性,消費者最終花的錢卻比這多。”美司法部在訴訟文件中寫道,80%的客戶希望酒店在費用披露方面與航空公司一樣透明,航空公司嚴格向美國運輸部披露行李費等費用,各大航司每季度都會公布這些數據。
據悉,此案下一次聽證會將定于明年3月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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